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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第二天(3 / 6)

黏住了些。我睁开了眼睛,我的确是完好无损,闵昂前腿划出了一个口子,鲜血淋漓。

我看着就疼,好似是我的腿涌出了血。我反射性又滑落泪珠,确实不太像一只老虎。

他跳跃暴起,神情肃杀,面目狰狞。完全不一样了,甚至之前称得上是温柔。

鲜血在雪地飞溅,舞出战斗的前奏,每一块肌肉都听命主人调遣,他没有在乎伤口,所有的势能集中于追击。没有计谋,纯粹的野性魅力——尖牙、利爪、声啸、重压,皮毛上华丽的纹路全部被奔腾的血液赋予生命,戾气森森。

仅仅几秒,就拉近了卑劣偷猎者自以为安全的距离,下一刻,牙齿刺破咽喉,胜者发出赞歌,败者惨淡落幕。

血染一地,我被震撼住了。闵昂回过头来看我,额头上的“王”纹还余着些力的扭动,像活过来的图腾。他是当之无愧的森林之王,百兽之王。

人肉在我记忆中的普及应该是酸口,饱腹的老虎肯定是不会吃的,就算他吃——我肯定是吃不了的——我也不能说什么,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自然界最直接的法则。场面是震撼人心的,但其实比一些勾心斗角实在多了,起码死的明明白白。

我知道那时候闵昂如果不扑倒我的话,插入树干的刀具应该会刺穿我的腹部。

我夺下了偷猎者的枪,算是踩住了他拿起武器的上肢;我划烂了偷猎者的脸,算是踩住了他立足社会的脊梁。他的衣服破烂,枪身老旧,临死前还贪婪地拽着闵昂的兽皮虎毛。

其实不久前他还活着却也弥漫着死气,不是只是因为瞬间的惊恐,可能成了动物,我猜想他得了癌症或者长期接触癌症患者。死气如同附骨之疽,缠绕着他的生命。

我原来也知道贫富差距,在有些专家讨论每人富足一套房的时候,或者男女为了彩礼嫁妆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些人还在为了生活负重前行。他们听不见这些可笑的声音,或许太遥远,像我之前不太关注偷猎一样。有些人光是活着就拼尽了全力。

这个人类全力扒住闵昂的皮毛,我走过去挥抓打落了。人之爱财,取之有道。就算是救命,也不是以命换命,除了人类的规矩,谁说明了谁的生命高贵吗?我原先是人,现在也成了野兽。

可能是梦,可能是发呆,可能是新世界,我很久没有这样的触动了。以前时间太快,想这些也没用,现在虽然也是没用,但总有时间来想一想了。

发呆对我而言在过去也是一种很好的思考方式,放空、目的、构建,差点忘记我还会于其中自问。我也不记得几岁开始,我最容易在浴室发呆——为什么人类存在呢?为什么地球存在呢?为什么世界存在呢?只有我们存在吗?是否不存在好呢?没有答,没法答。我没对其他任何人说过,这种发呆反正也是发呆。别人问我在干什么呢?我还能回答:“哦,不好意思,我刚刚发呆了。”

思考,指进行分析、综合、推理、判断等思维活动。非单纯放空大脑式的发呆,多少也是思考。不说我的回忆、我的构造,我反复提问自己,也不能说我仅仅浪费atp吧。这些问题肯定有人研究,我只是不出名,我只是利用发呆,但是我一直认为发呆也是有意义的。我现在肯定是在思考的。

原来,从古至今的神话故事,女娲造人或者亚当夏娃……给了我们一种信仰,然后让我们自己知道存在这样的人神之分。后来又出现了三六九等之类,打击封建迷信之后或者发展ai机器人之后我们是不是也给了别的一套人神之别呢。

幸好我现在是只老虎,应该想好怎么活着填饱肚子就好了。

可能还得再加上一条——被我救过一次的老虎也救了我一命,现在激情面对面怎么破?顺便一提我也是只老虎,而且都是公虎。

结果还是闵昂给出了解决办法。可能是我观看他战斗过程除了别虎看不见的鸡皮疙瘩,我特别闪亮仰慕注视他的眼神成功取悦到了闵昂,更何况我之前也帮过他的忙。

他舔了舔我腹部染上的血迹,还是忍不住说:“你是怎么做到被扑倒之后除了哭鼻子就是露肚子呢,简直就……”——他是形容不了这种气质的——我猜想后面:像没有用和有大病的结合体。

我没出声。成年公虎都是独来独往,很难出现这种非战斗时或者非交配前的交流场景。我原来是成年人类还好,他一只刚刚成年的老虎可能还会想到他的同胞兄弟姐妹,或许有点怀念?可能不是,忙着打架抢奶呢,还会放出壮语:“以后离我远点,不然就……咬死你。”所以确实难得。

他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说什么,然后打算想些其他的话题。我其实还好,本来就不是纯正的老虎。还有,只要不杀我,低音炮虎先生,我很难不迁就他。

闵昂这是第一次友善打量起来这只帮助过自己的非血缘关系的老虎,之前只需要记住气味将之杀死或者驱逐就好了,现在变成可以交流谈话的对象。

可能是刚成年的关系,可能是闵昂确实有同胞兄弟,他对现在这种情况接受还算良好。不然换只老虎,现在应该是正是你死我活的场面。

他认真扫视了一圈这只幸运虎,的确够幸运。扑倒两脚兽第一次出现气势,虽然姿势是奇怪的,但是结果是成功的。那个长条状的刺鼻疙瘩对自己的威胁不亚于迎战最强大同类的尖爪和利齿,他多少会受伤甚至死亡。但现在一切都是幸运的不是吗?

闵昂猜想,泰格可能也是遇上了这样的局面,可是泰格可没有这样的幸运。老虎不会出现惺惺相惜这种情绪,他虽然觉得泰格这样死去很憋屈,但也只会现在感叹一下自己的好运和确实成为了东部地带森林领主的事实。可能寻常老虎也不会想法这么多,但闵昂确实这样想了,反正这里的两只公虎没在打架,还会在意这些吗?

闵昂忍不住又看了一遍这只突然降临的老虎,脑子里得出一个最新稳定版本的称号——安静漂亮的幸运虎,足够幸运,皮毛完健,反正比起他那些兄弟来说相处起来舒服多了。

差不多这样吧,原谅老虎匮乏的知识,这些都是单纯感觉而已,这很能说明闵昂也不算一般的老虎了。人类最初也没对于漂亮分化出那么多形容词,只是漂亮而已。

我其实还是很惶恐,闵昂打量了我一圈,时间不短,从虎头到虎尾的那种,我还以为是检查食物呢。他看完过后,突然又舔起了我的肚皮,是在寻找最佳下嘴地点吗?我虎躯一颤。差点又落下泪来感叹这艰辛的世道:世态炎凉,虎德沦丧。

他舔舐干净为皮毛上的血迹之后,突然出声:“向洛你要知道,这种两脚兽很危险,以后离远一点,泰格可能就是这么死的。”

我只好问:“泰格是谁?我没见到过第三只老虎。”我没好意思加上——今天才看清你,还有不能暴露我之前对局势的零分“理解”。但我多少还是放心了,老虎在人类的观察中不算阴狠的代名词,闵昂这样的态度,我应该还能继续活着。

闵昂叹气——老虎也有这样的表情吗?我都要忍不住发挥脑洞:他是不是封闭记忆的魂穿人类啊?反正他说话了:“泰格是这里原来的领主,我没遇到他然后拿下了这里。泰格实力很强,其他早已成年的老虎大多有了领地,这样才能解释泰格悄无声息的死去。”

我想原来还有偷猎者,他们应该携带的是组装消音器的枪支,加上定位机器,确实能比较安静地杀虎夺皮。我感叹的同时升起莫大的危机意识。

我用爪尖指过土枪,难得严肃:“这是枪支,人类——你说的两脚兽——的武器。这是最劣质的类型,杀死泰格的可能要先进很多。”我思考出这里应该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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